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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2003年2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1〕8号)精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
老龄问题是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按照国际通行标准,1987年我市已进入老年化社会;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数为74万,占总人口的13.5%以上。人口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口增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条件改善的重大成果。但是,人口老龄化也给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老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老龄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共同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初步建立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老年福利、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事业都有长足发展,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要看到,老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要求,主要是: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老龄事业投入不够,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缺乏;老龄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健全,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完善;老龄工作体制尚未理顺,社会化服务网络不够普及;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薄弱,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老龄群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老龄事业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白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切实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其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正确处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精神,从我布实际出发,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理顺老龄工作机制,构筑老年人社会服务网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开创全市老龄工作的新局面。
2、基本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老年社区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按照市场经济和小康社会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坚持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的法制建设;坚持关心、解决老年人生活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丰富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3、主要目标:2005年前,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救助制度,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和完善养老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到2610年,县以上政府所在地附性多功能的老年服务设施;乡镇、街道有老年服务网络;城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有老年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老龄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把老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统筹安排。要重点解决好那些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充分发挥宏观指导作用,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1、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老龄工作地方立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构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使老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力口大执法力度,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为法律授权的贯彻实施〈老年法〉的专门机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协调、指导、检查政府及部门组织贯彻实施〈老年法〉的工作,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各涉老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配合做好老年人权主保障工作。各级司法部门要通过设立老年法庭、建立老年法律咨询中心和推行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制度等形式,逐步建立较为完备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组织网络,严肃查处各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切实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开设老年人咨询服务电话,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切实为老年人排忧解难。
2、边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城镇要逐步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随经济发展增长的机制和老龄事业正常技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待遇。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老年医院、老年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点、家庭病房等社区医疗服务设施,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老年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救济和"五保制度"为补充的供养制度。加快实行农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倡导村民互助,推广家庭赌养协议制度。大力发展农村l合作医疗,不断完善县(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
逐步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对特困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的生活医疗保障与服务。要继续落实对70岁以上老年人和残疾老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乘公交车、进公园、上公厕等方面优先、优惠服务的政策;为百岁以上老人提供生活补贴和定期免费体检,并结合实际不断制定新的优惠政策。继续在全市广泛开展哝贫帮困"和"敬老认亲"活动,向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亲情服务。
3、构建城乡老年社会化服务网络。积极兴办以政府投入为示范、社会多种所有制形式为主体的老年服务设施。加强社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全市要建设一所规模适当、标准较高的老年公寓;各区市县要普遍建立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福利中心。结合落实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星光计划",不断完善"三层服务网络(街道有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有服务站、社区设立服务点)、两种服务项目(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一支服务队伍(社区老年福利服务队伍)"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高、中、低档布局合理、服务完备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网络。服务内容要逐步覆盖居家养老、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多种项目,使社区老龄工作更加扎实深入。
老年服务业要坚持社会化、产业化发展道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老年服务业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社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通过改建、新建不同标准的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临终关怀医院、老年活动中心(站)等服务设施,形成适应城乡不同特点、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老年服务体系。到"十五"末期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要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乡镇敬老院要建成集养老、医疗、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老年服务中心,扩大农村老年服务的覆盖面。
鼓励发展老年消费市场。要积极研制、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加快老年产业发展步伐。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开发老年食品、老年服装、老年保健、老年旅游、老年健身、老年文化等产品和服务项目,加快老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发展老年文化事业,加强老年忠忽政治工作。要切实加强老年教育、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发展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等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场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学校,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各区市县要建立老年大学,有能力的街道、乡镇要开办老年学校。要对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对老年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十五"期间,全市要建设一座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各区市县普遍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各类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j积极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科学文明、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各级文化部门要组织创作、生产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出版物。全市所有体育场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展览馆要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积极开展新形势下的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老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形势、民主与法制、科学知识教育,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根据老年人特点,把思想教育与文体活动、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寓教于乐,使广大老年人以丰富健康的文明生活方式安享晚年。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发挥老年人尤其是老党员的作用,坚持自愿和量力原则、社会需求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公益活动。劳动、人事部门要继续办好老年人才市场,沟通信息、牵线搭桥,为老年人才发挥作用创造宽松的条件。
四、加强领导,理顺体制,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1、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理}l顶老玲工作体制。老龄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坚持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要注意发现和培养老龄工作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指导推动工作。理jl质和健全市老龄工作体制,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建立全市涉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络,统一协调全市老龄工作。各区市县要尽快理顺老龄工作体制。街道、乡镇要尽快建立老龄工作领导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要建立老年协会,共同做好老龄工作。
2、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要选派工作能力强、热爱老龄工作的同志充实老龄工作部门,并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老年学专业和社会服务类专业,培养老龄工作人才。
3、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需要,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社会福利、体育彩票收益中提取社会福利金,用于兴办各类老年福利事业。工商、税务、物价、国土、城建、规划、财政和民政等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市老龄工伊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评审,确保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做好老龄工作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全市老龄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发至县、团级)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2003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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