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总体要求
2002年我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结合大连市实际,坚持以法治教,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社会声誉。坚持扶持与管理、发展与规范的原则,优化教育资源,积极、稳妥、适度地发展各类民办教育,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机会,为建设学习型城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