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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教师进修学校中教部
王慧林
通过学习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实验试行稿)认识到:国家音乐课程标准体现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贯穿着素质教育的思想,突出了音乐课程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等一系列新的音乐教育价值观。根据音乐艺术的特征和现代教育的要求,按照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审美认知规律,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艺术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供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完善评价机制等崭新的教育理念。
针对《音乐课程标准》与《音乐教学大纲》相比最主要的调整与变化有专家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比较:
一、标准的"课程目标"与大纲的"教学目的"比较。标准的"课程目标"分为三个维度:①情感、态度与价值观;②过程与方法;③知识与技能。这三维度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被置于首要的位置,突出了音乐课程的审美教育功能和特点。而且,这一目标在标准中又被细化为"丰富情感体验,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提高审美能力,陶冶情操;尊重艺术劳动,理解多元文化;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等诸多具体目标,指向明确,比大纲更符合音乐教育的性质,与日俱增能体现审美教育的本质和规律。第二个维度"过程与方法"更加显示了标准与大纲的不同之处,在大纲中,过程与方法仅作为教学的一种手段,而在标准中,过程与方法成了音乐课程的目标之一,也就是说音乐教学的过程本身即是音乐课程要达到目标,或是说目标即在过程中,体现在方法上。这种认识,无疑会影响到音乐教学方式的改变,有益于学生的音乐学习。相对于标准,前大纲的"教学目的"表述则不够准确,有的方面过于宏观、定位不清晰,有的方面又过于微观,定位欠准确。显然,在这一方面,标准比大纲有了改进和发展,这就更能体现音乐教育的规律。而标准用"目标"来取代大纲的"目的"表述,定位更加准确,体现了从学生出发,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二、标准的"内容标准"与大纲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比较。首先,标准把"感受与鉴赏"定位为"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这种定位,为音乐教育真正地实现以审美为核心确立了条件,这是大纲基础上的一个明显进步。其次,标准进一步拓宽了音乐学习领域,把"创造"、"音乐文化"列为音乐课程内容,这不但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有利于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提高,而且是音乐艺术本质特征的体现,是人文精神和素质教育思想的体现。相对于标准,前大纲的内容则显得过于学科化,过于强调知识和技能,要求上则偏高偏难,这往往容易泯灭学生的音乐兴趣,不利于音乐学习。再次,标准内容加强了同学生生活的联系,更接近学生的实际,突出了时代感,适应了学生的心理需求。这种开放的、多元的课程内容设计无疑会打开学生的视野,受到学生的欢迎。
三、标准的"实施建议"与大纲的"实施本大纲应注意的问题"比较。标准的"实施建议"体现出全方位、多侧面的特点,从教学、评价、课程资源、教材编写等各个方面对标准的实施给予建议和指导。但这种建议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原则",即教学原则、评价原则、教材编写原则等,这有利于各个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对标准的实施与贯彻,便于不同层面的操作。这种建立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实施建议不仅符合我国国情,同时也体现了一种客观、科学和民主的精神。这同前大纲那种"有条件的学校应学习五线谱,条件不足的学校应创造条件学习五线谱"的硬性规定、整齐划一的要求相比,无疑是一个可贵的进步。这个进步体现的意义并不单纯反映在某种内容的认识和定位上,它更体现在人们对音乐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科学态度上。
还有专家认为:
标准的五大特色是"创造"教学,而对于创造教学的具体实施,教师应有五忌:第一是忌拿成人的眼光看孩子的世界,不能用成人的标准来看待学生的创作,不要把学生的音乐行为、音乐活动轻易否定,一棒子打死,教师要善于找出学生的闪光点,给予孩子自信心,使他能自信地看待音乐世界。第二是忌用权威的标准来否定孩子的记忆,用权威的标准来品头论足,扼杀学生,对孩子的创造活动尤其需要注意这个问题。第三是忌以冷漠的态度对待孩子的求知,把孩子的辛勤劳动放在一边。第四是忌用一些禁令来框孩子的思维,一定使孩子说到老师答案才是好的答案。第五是忌用僵化的观念来对待课堂教学。课程标准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它吸收了国内外的包括一些大学科的教育理念,积累了我们多年的经验与教训。当然,有了好的标准还需要好的教材,还需要会创造性地运用教材,还需要创造性的教师,这样才能创造出"创造性"的学生。
目前,我区中学音乐学科虽然还没有接受国家的课改实验,但我们的教师若能尽早接受这样的教育理念,相信我区中学的音乐教育教学工作会有很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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